本辦法適用于MBA、MPA聯考分數未達蘭州大學2012年A線標準而達到B線標準的第一志愿考生(具體以蘭州大學研究生院統計的名單為準)。
一、 申請條件
申請B線復試資格的考生,除滿足本科畢業6年及以上,或同等學力畢業8年及以上條件外,還須滿足以下條件中至少一項條件,方有資格提出復試申請:
一) 在大、中型企事業單位、政府部門擔任中層及以上管理職務者。需提交單位人力資源部門任命文件或證明、單位組織結構圖(須標明本人所處位置,加蓋單位或人力資源部門章),并提交有效的單位人力資源部門聯系人及聯系方式以供背景調查。
二) 任職管理崗位3年以上,且工作業績突出者;需提供能體現實際管理經驗的業績證明材料(加蓋單位或人力資源部門公章)及單位負責人或主管上級領導的推薦信,并請提交有效的單位人力資源部門聯系人及聯系方式。
三) 自主創業且公司具有一定規模者。需提交公司年審報表 (最近一年)和營業執照原件與復印件。
四) 獲地/市級及以上黨委、人大、政府或政協的獎勵或表彰者,或與上述級別同等的其它單位獎勵或表彰者。需提交獎勵證書、獎狀等原件及復印件。
二、 申請辦法
一) 請符合條件的考生,于3月19日前,向蘭州大學管理學院MBA/MPA教育中心提交以下材料(電子版發送至lzumba@lzu.edu.cn,紙質版提交至我中心或傳真至0931-8912452):
1、 《2012MBA考生復試信息表(B線)》/《2012MPA考生復試信息表(B線)》(見附件)。
2、 本人學歷/學位證明復印件。
3、 滿足以上申請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。
二) 考生提交的資料將接受統一審查、核實,最終復試資格由蘭州大學MBA/MPA教育中心綜合評審確定后反饋給考生。
三) B線考生復試資格接受公開監督。凡提供虛假信息的考生,一經證實,將取消其復試、錄取資格。(中心地址:蘭州大學齊云樓1219;監督電話:0931-8912452、8912450)
本辦法解釋權歸蘭州大學管理學院MBA/MPA教育中心。
蘭州大學管理學院MBA/MPA教育中心
二O一二年三月十二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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